郑在欢:所有故事都是人活出来的原创

笺池斋有声互娱 2020-04-09 08:50:00 4643 文化

郑在欢说:“人生得不得意都得须尽欢。”这个无论何时都强调要“在欢”的他,写出了一本关于城市的故事集。

在他的书房里,有一张桌子和一台电脑,这台电脑是他创作的好搭档,储存着让他感到充实的文字。屋内墙上挂着几幅油画,还有一把吉他,除了作家身份,他还是一位音乐人,职业写作,爱好音乐,郑在欢是典型的文艺青年了。

与众不同的创作之路

郑在欢从小就爱读书,用他的话来说:“凡是带字儿的都爱读”。从小学开始,他就有很强的创作欲望,用铅笔在本子上写着一个又一个故事,但因为当时年龄小,他并没有“创作”这一概念,只是知道自己“爱写”,密密麻麻在本子的正反面都写满了故事。郑在欢正式开始创作是在16岁,那时他退学外出打工,在枯燥的工厂生活中,文学是他不可多得的精神滋养。每天下班后,他总会到附近的书摊逛一逛,在书摊中,他接触到了当年最火的青春作家——韩寒与郭敬明,开始阅读他们的作品。看到韩寒、郭敬明出书成名,他的写作之路突然有了动力,也更坚定了创作的信心。

相较于其他青年作家,郑在欢胜在经历丰富。从16岁在外打工开始,他遇见不同的人,经历不同的事情,不是从象牙塔里看生活,而是真真切切感受着这个社会。

从铅字印在纸张上的文学,到手机文学,再到后来的网络文学,郑在欢真正经历着这个时代与文学的变化,而且有着亲身参与。2009年,郑在欢来到北京后,用赚的第一笔钱,买了一部诺基亚最新款可以上网的手机。他在上网时,无意之中,看见了一个叫空中网的文学网站,正在举办“手机新文学大赛”。一等奖有30万元的奖金,这对郑在欢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吸引,于是他马上创建了一个账户,编辑了一个标题就参加了比赛。

“当时这是属于纯网络文学,我是边写边发的。创作环境要比现在辛苦得多,是用手机写的,屏幕就很小的一个小方块,因为经常打字,按键上字母的颜色都掉了,但是当时却写得很开心,有很大的热情。”郑在欢说到当时的场景时,还是很激动。他就是用这部小巧且有些破旧的手机,创作出了两篇十万多字的小说。后来他创作的网络小说《有关乐子不同寻常的三年零八个月》获得了三等奖,奖金8000元。他用这笔奖金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台电脑,对他日后创作提供了很大的便捷。

如果一名作家只有丰富的社会经验而缺少专业素养,创作之路是不会长远的,对于时代的思考也会有所偏差。郑在欢通过系统地学习,弥补了不足。他从前期海量的阅读,到后来有选择性地重看一些书,比如胡安·鲁尔福、海明威的小说,都有帮助他的提高与学习。不断地学习与提高,是一位创作者的必需品,也是郑在欢创作之路一直走下去的秘笈。

创作,我有自己的追求

现实有一万种可能,故事也就有一万种书写。郑在欢说,自己想在创作中讲好一些故事,大众能被故事所吸引。凭借着内心中这种原始激情,他开始了自己的创作。莫言说:“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他。”当郑在欢远离自己的故乡,他开始回忆自己的故乡,那些朦朦胧胧的记忆,又被重新打捞,顺着他的文字,自由流淌。

2017年,郑在欢关于自己故乡——驻马店的故事集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。这本介乎虚构与非虚构之间的故事集,是在他的成长中,所遇到的一些形形色色的人,也是他想写的最贴近于自己,且最熟悉的故乡生活。郑在欢的创作之路虽由青春文学开启,却又与他们迥然不同。郑在欢想让大众了解到,不同于韩寒、郭敬明笔下,忧伤、叛逆、小资、具有情调的都市里小青年的青春生活,而是另一种伴有现实与苦涩的乡村世界,甚至那淡淡的苦味只有成熟后才有所察觉。

在创作时,郑在欢表示,他不喜欢一些拗口难懂的文章,他觉得作品让人读起来,越是接近日常越好。这种创作美学的追求,来源于他的经历与经验积累。他的语言轻快,不累赘,读起来带入感很强。书名虽为《驻马店伤心故事集》,运用了极具地域色彩的名称,但他自己也强调:“我写的并不是只给河南人看的,我的写作是为了让更多人看到。我不想写仅仅有‘河南味’的小说,这样的写作就太狭窄了,写作还是应该视野更宽泛一些。”

因此他的写作语言,并没有大量运用方言创作,而只是有些地方保留一些河南话,以增加语感。还有一些用词组合十分别致,并且能够被普通话所吸纳,他便有意识地采用这些,比如“熊蛋”这一形容词,是搞笑的意思,和普通话比较契合,就给保留下来。

“作家创作,不能现在写出的东西,与八九十年代甚至更早之前创作的没有区别。”郑在欢说,把握住时代脉搏的作品才能受大众喜爱。

准确的抓住时代特征,在作品中的体现是有要求的,要体现时代的精神内核,体现出现代人的精神面貌与生活状态,这其实并不是一件特别容易的事情,对作家是一个不小的挑战,对郑在欢这位年轻的90后作家来说,也是一个难题。这与作家的敏锐度、积累度、天赋与才华息息相关,能够准确把握时代脉搏,创作出属于时代的东西,就是能经受时间考验的好作品,也是对年轻作家的考验。“一个作家能否把握时代脉搏,能够让大众看得津津有味,而不只是在圈子里的小范围传播。”郑在欢说。

文字作为载体不会消亡

现代社会的娱乐性特征,促进了大众媒体的发展。相对视频等新媒体形式上的直观性,文字处于一个相对比较劣势的地位。郑在欢作为一名写作者,他的工作就是每天与文字打交道,对于这种现象他有自己独特的想法。他认为,所有的新媒体,如抖音、快手等视频,它们形成的过程同样属于创作范围,既然是创作,就要有文字思想,所以,文字永远不会过时,更不会消失。

自媒体也是以文字与文学为根基的。“比如说直播这个产业,是一个群体和受众非常大的产业。他们每期视频制作,在背后都会有一个策划团队和创意总监的,整个团队是有很强的创作能力的,他们是有这个文学素养,有讲故事的能力。”郑在欢觉得文字内核并没有什么改变,只是形式载体发生了一些变化,他接着举例说:“这些视频等新形式,只不过把从电脑前的写作,变成了去深山里挖野山参、找小动物,他们把这个过程对大众展示出来。”这个过程本身就是创作的一种,只是将文字换了另外一种形式。

郑在欢认为,作家的创作,要能够“让路过的人都停下来”,让行色匆匆的赶路人停下脚步,津津有味地听完或者看完你的故事。写作,就是想着如何把这个故事讲得精彩,文字作为一种表达自我的载体,连接人与人关系的桥梁,是永远不会消亡的。郑在欢在《驻马店伤心故事集》后记中写道“所有故事都是人活出来的……”只要有人在,故事就不会停止,所有的文字,都是关于人的,而正是这一个个鲜明的人物,才构成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。

【圆桌谈】

@作家 曹寇:依我之见,郑在欢的小说应该成为这个时代最畅销的故事,残忍、沉痛,却又极其有趣,完全吻合这个世界存在的现象和本质。当然,如果不畅销,又似乎更加吻合上述。这不是悖谬,亦非硬币的两面,而是这个世界的幽默感再次发挥了作用。

@作家走走:郑在欢用一个一个人的片段展现了与其血脉相连的土地,现实与想象、生者与死者之间,模糊的边界,清晰的空白。

@作家 张楚:那时的《驻马店伤心故事集》还叫《CULT家族》,却写透世道人心,沉劲的力道如利斧劈朽木。我就想,这个看上去单薄瘦弱名叫郑在欢的男孩写了一部中国的《米格尔大街》,当然,也许比奈保尔写得还好。

@作家 余幼幼:同龄人中,我很喜欢郑在欢的小说。郑在欢就是把最让人避之不及的东西亮给你看,读后非但不觉得被冒犯,反而被故事深深吸引。

@豆瓣网友白展堂:从小说语言看起来,作者是那种天赋型选手,幽默感十足,并且这种幽默仿佛从第一个字起,你就能感受得到。这实在是一种奇妙的阅读体验。叙述上,作者有时惯常用一种类似相声“扑盲子”的手法,在你忧心短篇小说局促的物理空间不够其自圆其说时,他又总能不失活力地抽身回来。当然,在小说内容上,毋庸置疑的是,作者的生活经历应该说又实实在在助长了这种故事上的才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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